1、如果法院尚未立案的,可以直接与法院联系,将错误的诉状换回来。
2、如果已经立案的,尚未向被告送达的,应该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立案名称没有错误的,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
3、如果不能换回来的,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的,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
一、去法院立案的流程
法院立案程序如下:(一)原告向法皖起诉应提交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入数递交证据材料,同时填写诉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法院,一份原告留存。(二)立案及排期,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署名;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立案后,符合当即进行排期的,可同时确定开庭日期、时间、法庭和案件承办法官。(三)送达,当场立案的案件由立案法官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审判管理系统,并及时向原告送达立案通知书、法律文书送达地确认书、缆费通知书等材料;不是当场立案的上述材料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送达。(四)缴纳诉讼费用。(五)排期开庭(六)判决。
二、房屋买卖纠纷要怎样起诉
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审查、立案由立案庭(室)负责,立案庭受理后开具交费通知单,交费后持银行开具的交费凭据到法院的财务部门换诉讼费收据,然后再将该收据交立案窗口,至此立案完成。立案后,法院的内勤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由书记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或电话通知开庭时间或其它事项。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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