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自家承包地里的庄稼茁壮成长,农民王某竟将邻居家的13株树木剥皮致树死亡,结果机关算尽换来一万罚金。11月7日,河南省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王某因毁人财物手段恶劣最终被判处罚金一万元。
王某与陈某是多年的邻居,两家的承包地也紧紧相邻。自从陈某2005年在自家的承包地里种下一片杨树之后,王某就认为陈某家的杨树遮住了阳光夺走了土地的养分,自家的庄稼远不如以前长的壮,于是便希望陈某家的杨树早点死掉。
2006年7月3日,蓄谋已久的王某终于忍不住对陈家的13棵杨树动了手,将13株杨树树皮从离根部30-40cm处沿树干一周用铁锨、砍刀剥掉,并将其中8株杨树树皮从剥掉处上部沿树干一周剥开,使13株杨树被毁。据鉴定,13株杨树立木蓄积量为5.92立方。
案发后,王某家属就死亡的杨树损失与陈某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500元。但王某采取恶劣手段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考虑到王某已赔偿了被害人陈某的损失,陈某对王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且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高新区法院最后判决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单处罚金1万元。
中国法院网孟灵军崔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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