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他人财产的如果涉嫌“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按照故意毁坏财物案立案追诉。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损毁财物罪立案标准:(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故意破坏他人财产价值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经济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以进行立案追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分以下两个幅度:(一)犯本罪情节一般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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