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申请复核吗
当然可以。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同时,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车主签字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一定需要车主签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一)认定书载明的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应当准确真实;
(二)认定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应当准确无误;
(三)具体责任划分依据应当明确具体且适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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