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是对员工的一种物质奖励。员工表现优秀,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首先,他们应该承认他们的努力,其次,他们应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不同单位的年终奖形式不同。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佣金,有的是奖金。然而,当企业支付年终奖金,这是不简单的考虑。有些目的很明确,就是奖励员工一年的工作。但是,有些企业不得已而发年终奖
年终奖的计算是用人单位的一种独立行为,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因此,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依据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当然,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发放年终奖,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综合经营情况和职工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均为法定休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职工在法定休假期间,应当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而用人单位自然要全额支付“年终奖”,不扣除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有一定数额的年终奖,那么辞职的劳动者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没有规定年终奖,但实际上年终奖已经发放的,用人单位还必须向辞职职工发放年终奖。从司法实践来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也将支持辞职职工按工作时间领取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年终奖或者用人单位制定了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新入职不满一年的职工确实支付了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比例发放年终奖,年终奖不得拖欠,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因为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1)小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补贴和补贴
(5)加班费
(6)特殊项目支付的工资环境。”
第七条还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其中:
(1)生产奖
(2)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4)机关事业单位奖励工资
(5)其他奖金。”p>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构成规定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进一步指出:“奖金范围(1)生产(经营)奖金包括超产奖金、质量奖金、安全(无事故)奖金、各项经济指标考核综合奖金、提前完工奖金、外派船舶奖金、年终奖金(劳动奖金)等,“因此,拖欠年终奖金等于拖欠工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扣减、拖欠劳动者工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