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
一、医患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即知医院有过错)时,也可以作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损害后果出现后超过20年患方未起诉的,丧失胜诉权。
二、医疗纠纷是否具有诉讼时效
医疗纠纷案件适用诉讼时效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医疗纠纷赔偿一般是多少年
医疗损害纠纷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可以适用时效中止和中断;时效起算点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但是最长时效为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就不再保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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