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都电源董事醉驾最新消息
7月14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南都电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某因醉酒驾驶,存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风险。
公告称,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朱某的正式通知,获悉其因涉嫌醉酒驾驶,存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一切正常,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南都电源创立于1994年9月,2010年4月在A股创业板上市。
关于朱某,今年1月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南都电源2018年年报显示,朱某1979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EMBA学历。曾任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起担任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起担任安徽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分管公司子公司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及锂电回收业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二、南都电源董事醉驾,醉驾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外,还首次针对有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当立案侦查。
2011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显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拟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专家表示,本次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主要是考虑到实施的新刑法增加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刑事处罚的规定,是为了和刑法修正案(八)相衔接,从而更好地有效惩治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现行规定
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草案
直接吊销驾照
专家表示,刑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实行拘留处罚,因此,应该删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酒驾处罚金额涨4倍
专家透露,草案还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现行规定
罚款200到500元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随着醉酒驾车事件的猛增,社会上,很多学者将醉驾事件的飙升归咎于法律对之处罚力度太轻,犯罪成本太小。
●草案
拟从1000元起罚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另外,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据悉,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广东规定
经修订后的最新版《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交管局负责人解读,醉驾行为后果如下的: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担任将被吊证或者开除公职;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将被开除公职;
●入党将受影响,已是党员将被开除党籍;
●不得入伍;
●不得担任新闻记者;
●影响就业,已经就业将面临失业;
●承担刑事责任,失去人身自由;
●面临经济惩罚;
●面临定期禁驾,甚至终身禁驾;
●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被外国使领馆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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