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全责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1、醉酒驾驶后发生交通事故,醉酒驾驶者无力赔偿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醉酒驾驶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民事赔偿;
(2)法院经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权利人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随时再次申请执行。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二、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5、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6、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7、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依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醉酒驾驶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赔偿义务人主张民事赔偿;经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权利人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随时再次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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