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罚款一般应当在十五日交,自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行政机关如果是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当事人应当当场缴纳罚款。
一、酒驾处罚有时间规定吗?
酒驾的会被扣分,并处罚款,罚款的处理是有时间规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处理违章都必须是车主亲自去处理吗
处理违章不是都必须是车主亲自去处理,可以委托代理人处理,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三、罚款如何理解?
罚款是针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人所作出的处罚方式之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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