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包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违反法庭规则;伪造、毁灭重要证据;阻止、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罚规定有哪些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处罚规定有下列几种:
1.拘传
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强制措施。
2.训诫
训诫是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地批评教育,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
责令退出法庭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4.罚款
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金钱。
5.拘留
拘留期限为15日以下。
注意,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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