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如何规定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的先例,股东认缴的出资期限是否能够加速提前到期
出资期限只是股东与公司就法定出资义务达成的协议,法律明确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视为出资财产,包括到期未缴的出资和未缴的出资与破产清算相比,加速了股东出资责任的到期,公司仍然存在,这并不比公司解散后的消失好多少。而且,出资本身并不等于不缴。股东出资是一项法定义务,只是提前
当然,为了降低创业门槛,《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由约定出资期限,但出资义务仍然存在。而且,股东不得减少约定出资期限的自由,将其作为转移公司风险的工具,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基于维护公司资本的原则的合法权益,股东认缴的出资未缴足前,公司在正常经营期间不得清偿债务。否则,无异于纵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注册时将出资期限定为100年,不乱,最终会损害整个社会交易的安全
(2)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能够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性财产;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确认有两种方式:货币性出资和非货币性出资,可分为货币性出资和非货币性出资。公司的设立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付公司的设立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货币出资。如果股东中有一方是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公司法之所以没有规定证券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证券属于债务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公司可以直接使用,股东在证券变现后只能按比例出资
实物是指有形物,法律上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实物是有形财产的一部分
有形财产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将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以外,在不损害其原有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情况下可以移动的财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的种类以动产为主,不动产处于次要地位。一般来说,股东的实物出资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物原本为股东所有。其次,实物投资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否则,这种投资将毫无意义,只会增加公司出售实物投资的麻烦
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知识劳动成果的专有权,不断扩大的知识产权开放体系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商号权
土地使用权公司需要在一定的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土地使用权作价后,股东向公司出资,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向当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是股东出资方式,后者是公司成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民在公司设立或者增资时,必须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股东也可以投入一定的资金,获得企业的部分股权。股东出资时,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非货币出资。股东出资时有虚假出资,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出资不到位的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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