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作为担保人为妻子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一、取保候审的担保人需要怎样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被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人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
二、盗窃罪如何取保候审
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才有可能采取取保候审,对于盗窃罪,嫌疑人应该向相关机构证明不会发生社会危险,缴纳保证金以及保证人,而保证人需要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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