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法定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但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协议清偿和判决只对夫妻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方。换句话说,债务人起诉偿还债务的义务仍应当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实际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照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的份额。
夫妻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一方不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双方离婚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并且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