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在进行工作之初,需要与公司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进行相应的备案手续,在法律上还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遇到问题时,才能依靠法律获得应有的赔偿和维护。
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与备案没有任何关系。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后就生效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备案不是必须的。只要保证单位签订的合同文本是合法的,如需劳动局帮助把关,可去备案,到海淀区劳动局。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虽然某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最好进行备案。不备案也不是说没有法律效益,只是发生纠纷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问题,且劳动备案是在合同签订与变更的30天内,也就是说在30天内没有备案是可以被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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