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爸妈原在深圳共有一房产。现因我爸病逝,并没留下任何遗嘱。在我爸去世后,我妈决定将其与我爸原共有房产产权人变更为我与我弟名下(我们家现直系亲属只有我妈,我和我弟三人)。因在我爸去世后一直没有办理过继承事项,所以现在不知要怎么办理。按什么步骤办理。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因为为我爸治病,家里现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是否有什么合法流程能减免相关办理变更过户费用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有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证或其他权属证书;
4.继承权公证书;
5.减免税款证明;
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人需先自行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三、个人通过离婚、继承、直系亲属赠与、赡养关系赠与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免税(不征税)的过户情形,纳税人持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不征税)证明办理过户。
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程序和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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