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莆田乡村医生执业许可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
申请材料真实完整
二:莆田乡村医生执业许可变更法律依据是什么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申请变更执业注册地点,应当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二十条:乡村医生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过程中,在未完成新的变更执业地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三:莆田乡村医生执业许可变更的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四:莆田乡村医生执业许可变更的办理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39-4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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