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转让股权需要多久生效
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首先适用于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其次适用与基本法相对应的特殊法,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如《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另外还有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等。
4、所谓的登记或变更登记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的工商登记机关要求,有的不要求;有的法院认为在工商登记后登记生效,而在北京的法院并不要求这样;全国各地还是略有区别的,不过从法律意义上,签订时不需要到工商登记备案,但协议履行完毕后,要及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5、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则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股权转让的要件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我国学界和实务界大致有三种观点:
(1)工商变更登记说。认为股权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转移。
(2)股东名册变更说。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3)通知转移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只要转让人将转让事实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即告完成。
3、公司法规定:依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该条规定应理解为整个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只有在股权转让生效的情形下,才由公司履行相应的股东名册变更记载等义务。
三、股权转让协议由谁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应该由转让方和被转让方双方共同签订,但是公司法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实际是一份标的为股权的特殊合同。协议首先应符合一般合同的生效的要件,即具备: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故股权转让合同也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各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而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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