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的认定和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罪
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非法集资的一般特征是什么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犯罪特征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份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三、非法集资有多长的追诉期
非法集资的追诉期需要根据最高刑罚的具体期限进行确定。分别是:
1、对犯罪分子处罚最高不超过5年的,追诉时效是经过5年,超出则不追究刑事责任;
2、法定最高刑是5到10有期徒刑的,追究是经过10年;
3、判处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以上的,15年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是判处死期徒刑、死刑的,法定最高追诉时效为经过20年,超过20年后认为要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最高检核准。
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集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集资诈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