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不妨碍侦查并依法执行的强制措施。通常犯罪较少,不拘留、不逮捕,但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自由有一定的限制,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适用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全文6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