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一)诉讼时效中止证据的收集
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胜诉权的损失,但不影响法院的接受。在法院接受诉讼后,如果法院发现没有时效、中止或中断,法院决定驳回诉讼请求;如果裁定暂停或中止诉讼时效,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支持。
因此,关键是在诉讼之前收集暂停或中断的证据。如果贷款人在三年内向借款人提出权利要求,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或提起诉讼仲裁等,并且有证据表明这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则时效期限应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
可能导致诉讼中断的常见提醒包括:公告,邮政快件,信件,挂号信,电报,问卷和要求提出索赔的政府文件,以及用于审计报表的询问函,索赔抵消。当然,在实践中,确定中断的有效性需要其他证据的合作。例如,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公告也要求证明债务人的下落不明。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无法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只能寻求其他补救办法。一般说来,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债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债务人行使时效权利的情况下,无论是公共救济还是私人救济,都没有适用意义。因此,在下文没有特别声明的情况下,债务人不行使抗辩时效的权利。
二、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延长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二)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三)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四)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六)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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