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期间违停罚款吗
疫情期间违停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部分业务可延期办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指示,在防疫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顺延至防疫结束后再进行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实因生活需要必须驾驶出行的,或者有防疫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以下几种行为不予处罚,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
因疫情期间逾期未换证、未体检、未年检等情况,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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