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时只注重房屋产权的分割,而忽视了房屋的户籍问题,给自己造成了不少麻烦。目前,各省市都有户籍迁移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但对于离婚后一方户籍的强制迁移申请,公安部门一般不会批准。法院不受理离婚后一方因治安管理职责范围而发生的强制迁移户口纠纷。在我们看来,还有一些办法,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有义务迁出的一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处罚措施。拒不迁出户口造成的最大问题是心理困扰和房屋过户不便。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几个月内不能迁出户口的,应当在一日后支付对方××元的不便费;另一方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因为一方账户不能搬出的原因对房价的影响,应该补偿另一方的差价。需要注意的是,逾期赔偿金不应写为违约金,因为户口迁移具有人身性质。如果写为违约金,法院可能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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