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使用:
1、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
2、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0-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3、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一、最新的商业车险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1、修订了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新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范围,将原条款中的5个附加险责任、家庭成员人身伤害和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责任并入主险责任范围。
2、新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条款。目前已批准“机动车钥匙丢失或损失费用补偿保险”和“机动车油污责任险”等创新型条款。
3、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实现车型定价,将车损险保费由原来单一的保额或新车购置价决定转变为综合考虑某一车型的车辆价值、安全性和维修经济性等多种风险因素确定,解决了困扰社会公众多年的“高保低赔”问题,促进了汽车安全性和易维修性的提高。
二、商业车险二车费改的目的何在?
车险费率二次改革,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进一步让利给市场,依靠市场化手段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惠及千家万户。
同时,车险二次费改也将加剧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大型保险公司和中小险企需要在服务上比拼实力,而中小险企更需要通过差异化竞争维持自身市场地位,大浪淘沙,始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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