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经侦和刑侦在办理案件类型上的差异。刑侦主要针对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侵犯财产案件,而经侦则主要负责与经济相关的案件。刑事侦查是指有关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涉嫌犯罪的证据而进行的侦查活动。经侦是承担打击经济犯罪职责的职业警察类型,由公安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组成,经济调查团负责调查重大经济犯罪、证券期货案件,以外国公民为犯罪主体。
经侦和刑侦在办理案件类型上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两者的办理案件范围存在差别;
2.刑侦主要针对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如放火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件,以及侵犯财产案件,如抢劫罪等;
3.经侦则主要负责与经济相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4.刑事侦查是指有关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涉嫌犯罪的证据而进行的侦查活动;
5.经侦是承担打击经济犯罪职责的职业警察类型,由公安部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公安分局经侦支队组成,经济调查团负责调查重大经济犯罪、证券期货案件,以外国公民为犯罪主体。
经 侦 和 刑 侦 的 职 责 区 别 是 什 么 ?
经侦和刑侦是两种不同的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不同。经侦部门主要负责打击经济犯罪,例如操纵股票价格、非法集资等行为。而刑侦部门则负责打击刑事犯罪,例如盗窃、抢劫、杀人等行为。
经侦部门和刑侦部门在法律上的职责分工是明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经侦部门负责调查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而刑侦部门则负责调查和打击刑事犯罪行为。
同时,经侦部门和刑侦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也密切合作,共同打击犯罪。两部门之间有完善的沟通机制,以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及时、有效的追捕和羁押。
经侦和刑侦是两个重要的执法机构,分别负责打击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在法律框架下,两部门密切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经侦和刑侦在办理案件类型上存在差异,但两者在法律职责上明确分工,共同打击犯罪。经侦部门主要负责打击经济犯罪,而刑侦部门则负责打击刑事犯罪。虽然两部门在具体工作中有差异,但通过密切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在立案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采取调查性侦查措施,但是一般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确有必要采取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或者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三十日以内经积极侦查,仍然无法收集到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充分证据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不应当立案,责令限期纠正的,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通知撤销案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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