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以法人名义做出的民事活动均代表公司,对公司生效,后果也由法人来承担,如对外签订合同,在股票上签名,在债券上签名等。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授予权限范围内展开民事活动,不得超越权限,超越权限的代表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什么权利
法人指依法律或者是法人章程规定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法人的职权,大多数情况下有的是接受法律规定的,也有些情况是有的是由公司决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1)法人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2)法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机关备案。
《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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