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判离的基本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在感情确已破裂情况下,若对方同意离婚的,法院可能会在调解失败后,就判决离婚。法院会从以下方面考虑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包括:出轨同居、家暴行为、有不可治愈的传染病或严重疾病、双方已分居两年以上等。
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有什么
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有:
1、双方为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的户口是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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