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起诉男方离婚的,应当递交离婚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起诉材料后,会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会立案审理,并且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对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作出相应的判决;认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收到不予立案裁定书后,对裁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深圳哪种离婚方式最快,男方不同意离婚
在深圳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最快的离婚方式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对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正式立案前会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能达成调解的,法院会出具离婚调解书,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同时法院会出具离婚证明书,当事人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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