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有第三者配偶可以要求赔偿吗
军人有第三者配偶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正因为军人的岗位非常特殊,军人有第三者会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所以部队上可以对军人进行处分,但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出轨罪,一般也不会因为出轨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注意,跟军人的配偶重婚或者同居的构成破坏军婚罪。
二、军人婚内找小三怎么办
可以要求离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军人在外面有婚外情的,是属于重大过错的情形,军人的配偶是可以要求离婚的,军人不同意离婚的,配偶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配是不能起诉小三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些行为的,都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上的严惩的,绝对不能姑息。
三、如果军嫂出轨会第三者怎么处理
可以选择离婚,但是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否则不能离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婚当事人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及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军人一方应当提交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离婚意见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国,夫妻感情都是我们婚姻的基础,而如果军人与配偶的感情真的是破裂的话,必然是双方都无法正常工作或者日常生活,影响对对方、家庭和子女履行义务,就算是我们双方继续保持这种没有任何感情的婚姻关系也是对双方都是非常不利的,而第三点就任何一方有重大过错或者是有第三者破坏军婚区别来,而破坏军婚也会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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