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企业改制中,资产重组是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术语,但对资产重组概念的使用却十分混乱。在西方相关经济管理词典和有关文献中却根本找不到资产重组的词汇。西方经济管理词典上有的是企业兼并和收购,即MA。在西方,通过兼并和收购,实现企业的资产重组。并购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常见的一种经济现象。
资产重组一词是伴随着我国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以及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而出现的。所谓资产重组,就是通过兼并、合并、收购、出售等方式,实现资产主体的重新选择和组合,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高企业资产的总体质量,最终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更富有竞争力的资产组织体系。
资产重组以资产的交换价值为基础。资产的可交换性和资产在交换过程中能实现价值是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资产重组以资产为载体,实质是资产上权利的交换和资产上权利的重新设定。资产重组就是为实现资产的最大增值目的,通过交换资产上的权利,实现对资产上权利的重新设定和组合。
资产重组作为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的有效形式,最根本的内容就是在同一主体内部或者不同主体之间对法人财产权、债权人的债权和出资人股权结构调整与重新设定。所重组的资产,既包括以各种财产形态存在的资产,也包括以债权形态存在的资产,还包括以其他权利形态存在的资产。
我国目前资产重组的价值取向主要包括改制上市、转换主业、出售资产、置换资产、企业并购、买壳或借壳上市、减轻债务负担等。
资产重组的模式:
一般说来,资产重组有三种模式:一是扩展型重组,是公司进行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扩大的一种方式,包括兼并企业(含合并)、收购公司、购买资产、收购股份、合资经营等;二是调整型重组,又称紧缩型重组,是公司进行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缩小的一种方式,包括股权置换、股权与资产置换、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和出售、公司分拆等。受篇幅所限,本文仅对若干常见的或重要的资产重组方式和相关问题加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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