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侵权如何索赔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商标使用的规定,侵害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如果构成商标侵权,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
1、协商其优点在于避免诉累、不伤和气、可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
2、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其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可以及时制止侵权。
3、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优点在于手段多、效力强,但程序复杂。
二、商标侵权索赔数额如何确定
商标侵权的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因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故商标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第16条中规定法院确定赔偿数额时,须考虑商标声誉等因素综合确定。
商标侵权民事赔偿额的确定必须涵盖上述两部分损失。根据商标法第52条及商标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
商标侵权的直接损失计算方法是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或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间接损失包括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和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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