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程序一般要一个月。我国监狱法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进行提出,人民法院应该从收到减刑建议书那天开始一个月之内进行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是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该抄送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实有悔改或者是立功事实的,裁定准许减刑。
服刑人员申请减刑程序
在符合申请减刑的标准后,应当先写明减刑申请书提交给服刑监狱的监狱长,并且在申请书中说明下述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院的判决日期、罪名和执行之日;
2、犯案情节、缘由和服刑期间的积极行为;
3、说明减刑条款,申请人符合哪一条件。
提交了申请书后,根据《刑法》的第七十九条规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经组合议庭审理后,认为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而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减刑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决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不得少于13年。同时,被判处死缓最后减刑为无期徒刑的,再申请减刑,期限不能少于25年,死缓减刑为25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不得少于20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减刑程序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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