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并行直行一前一后剐蹭,由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有一方压实线或者虚线,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那么压线的一方全责。如果路上没有标线,后车应当与汽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若因距离过近导致剐蹭事故发生,一般后车全责。
大学城两车相撞面包车司机遇难
21日下午,渝遂高速大学城往重庆方向9公里处,一辆长安面包车在与一辆别克小轿车发生相撞后,随即起火,未能脱身的面包车司机不幸葬身火海。据悉,事故造成渝遂高速封道近1小时,别克车上2人受伤。
面包车撞车后着火
据目击者刘先生介绍,下午5点左右,他从事发地路过,突然听到前方传来“砰!砰!”几声巨响。刘循声望去,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疯”般向前“飞”去,在两车“飞”了约一百米后,面包车在慢车道上先停了下来。随即,“超越”面包车的别克小轿车在打了个180度转儿后,也停在了慢车道上。“不好了,撞车了!面包车烧起来了!”见势不妙,刘某一边高呼,一边报警求助。
路人掰车门救老太
巨大的撞击力将正在别克轿车后排座上睡觉的小王“耸”离了座位,他睁开眼一看,只见驾驶座上的爸爸老王正设法打开变形的车门。“先救外婆!”察觉自己受伤不重,小王赶紧下车营救被困的外婆,但由于车门变形严重,小王无法掰开车门。“哐!”就在小王快急得大哭的时候,爸爸老王踹开车门成功脱身,几名好心群众也随即赶到了现场,在大家的合力下,年过六旬的江婆婆被救了出来。
一名司机葬身火海
事发后,执法部门立即对事故路段进行封道。下午5点10分左右,西永消防中队接警赶赴现场发现,大火已将整个长安面包车包裹,驾驶室内一司机被困。消防官兵见状,立即架起一支水枪,朝面包车喷射。一两分钟后,大火被熄灭,但遗憾的是,被困司机已经不幸葬身火海。很快,120救护车赶到,将受伤的小王和江婆婆婆孙两人送往医院治疗。
高速路封道近1小时
下午5点40分,现场看到,事发地已经排起了长长的车龙,相撞的两车仍摆放在现场,银色别克车车头严重变形,被烧成光架架的面包车车尾凹了个大凼。“应该是别克车撞的面包车。”一位在现场看热闹的老司机分析着事发的情形。在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取证结束后,封道近1小时的渝遂高速车行逐渐开始恢复正常。下午7时许,从陈家桥中心医院获悉,伤者小王暂无大碍,而江婆婆系大腿骨折,正接受手术治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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