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总公司的债务就是分公司的债务,如果总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则分公司要承担偿还责任。
一、公司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吗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
但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应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总公司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吗
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就是总公司的债务,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三、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是否能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可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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