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门应遵循的程序。分立决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分配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到股东权益,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因此,分立决议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以特别决议规定的多数票同意合并协议
(2)财产相应分割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当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部分特殊企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6)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按协议承担。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公司分立后承担连带责任。但除分立前公司与债权人达成的书面债务清偿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或者设立登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司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应当依法登记
全文4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