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一、能转让经济适用房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但是有限制条件。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登记满5年需进入市场交易的,应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可由政府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进入市场交易。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人,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房屋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被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二、借父母名义买房的房产证归谁?
借父母名买房,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一般房地产产权归产权登记人。但是实际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结果。具体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确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以未成年的名义买房可以吗
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民事活动。但购房行为,标的数额高,手续繁杂,风险与收益并存,这已大大超出了孩子所能预测和承担风险的范畴。因此,购房行为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来代为行使。根据我国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权属证书上登记的产权人姓名,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买方。因此,应以其儿子的名义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其儿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签署购房合同,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以买方代理人的名义同时签署,且必须办理父母和子女关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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