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干涉婚姻自由有哪些情形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有:
1、包办婚姻;
2、买卖婚姻;
3、子女干涉父母再婚;
4、干涉寡妇再婚;
5、干涉男方在女家结婚的行为;
6、干涉非近亲结婚;
7、干涉或者强迫他人离婚;
8、干涉老年人再婚;
9、干涉他人再婚等。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干涉别人家庭是什么罪
破坏别人家庭的一般行为是不犯法的,属于不道德行为。但行为构成犯罪的除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如果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涉嫌重婚罪,是犯法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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