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自愿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同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将被认定为自首。
自首的认定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犯罪人必须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其次,其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第三,犯罪人应自愿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最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也将被认定为自首。
如 何 认 定 自 首 ?
自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是必须的。同时,自首的供述内容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主犯则需要揭发同案犯的罪行。
然而,自首并不代表可以完全逃避法律责任。如果犯罪分子在自首后逃脱司法机关对他采取的强制措施,或仅以电信方式交待罪行,久不归案的,或偷偷把赃物送到司法机关门口,不肯讲明身份,这些行为都表明其不愿接受国家的制裁,不能以自首论,只能视为悔罪的一般表现。
因此,在判断犯罪分子是否构成自首时,需要综合考虑其供述内容、逃脱行为等因素,不能仅以自首作为判断依据。同时,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也需要认真审查犯罪分子的自首情节,充分考虑其悔罪表现。
自首是犯罪分子必须遵守的原则,但并不代表可以完全逃避法律责任。在判断自首时需要综合考虑其供述内容、逃脱行为等因素,不能仅以自首作为判断依据。同时,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也需要认真审查犯罪分子的自首情节,充分考虑其悔罪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全文8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