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将2010年8月25日发布的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公司锅炉湿法脱硫设备供货与安装公告做如下补充更正:
1、将原公告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投标脱硫产品具有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4)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将原公告第六条报名时间及地点更正为“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8月25日至2010年9月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公休日除外)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园区软件园路80号,大连理工大学北门对过科技园大厦601室)。”
3、将原公告第八条更正为“八、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相应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将原公告第九条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更正为“九、开标时间:2010年9月16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旅顺开发区管委会会议室”
5、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旅顺经济开发区供热公司
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松盖睿韬电话:0411-3970013039700102
传真:0411-39700112(自动)来源:大连政府采购网
全文6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