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票面记载的事项与实际客观事实不符,具体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这四种情况,都可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罪是危险犯,成立本罪不要求实害结果,只要有遭受损失的危险即可。根据刑法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般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会被追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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