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利害关系人包括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关系;
以及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
一、仲裁员在哪些情况下会回避对方
下列仲裁员要回避:
①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③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⑤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
⑥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
⑦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
⑧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
⑨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⑩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事项。
二、行政案件回避的规定
行政案件回避的规定详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七条,其规定,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仲裁是否能申请仲裁员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其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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