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转移
时间:2023-07-20 20:55:54 3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个人独资公司转让前的债务,如果在转让合同上规定由受让人负责支付的话,则应该由受让人负责归还。

如果债权人把转让人告上法院,转让人应该承担还债的责任,转让人还债后,可向受让人追偿的。

如果转让合同上没有规定由受让人负责支付的话,则应该由转让人承担支付义务。

如果债权人把受让人告上法院,受让人应该承担还债的责任,受让人还债后,可向转让人追偿的。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承担如何变化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3、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冲突,如何来解决这个冲突?

可以引入告知义务来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

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的权力,是股东依法处置自己股东受益权的行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牵涉的不只是单纯的股东地位的置换和股权比例变动的内部问题,还涉及到公司对外债权持有以及对外债务偿还的外部问题。股东签订的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书对债权债务的约定必须清晰,以免出现问题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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