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年满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业人员,包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农村籍义务兵、乡镇招聘干部等,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不包括在校学生;
2、参保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或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自愿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乡镇企业可以在当地以企业为单位统一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保险。办理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参保人的权利:
1、参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的,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2、参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的,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参保对象从本地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参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成都低保老人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新华网成都5月25日电(记者陈健)四川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具有成都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低保对象,可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
老年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一分钱不用花,全部由政府承担。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说,在政府补贴方面,已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区(市)县,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尚未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区(市)县,发放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除省级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市、区(市)县两级共同分担。
陈东介绍,在参保手续办理上,老年低保对象向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资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所在区(市)县民政部门审查,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建立参保档案。
据悉,此项惠民政策将惠及成都市5万余名6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全年预计发放3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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