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取的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占实缴出资额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取的出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占实缴出资额的30%以上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因公司、股东、债权人超过10万元造成的(3)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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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退股的
(3)两年内因退股被处罚两次以上的,第二,偷逃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本罪与职务侵占罪在犯罪主体上有相似之处。从犯罪客体来看,二者都侵犯了公司财产权,损害了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但其具体范围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其范围比前者要广得多
(2)主观上,两者都是出于故意,但本罪不具有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目的,职务侵占罪虽有此目的,但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4)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客体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具有特定性;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财产。这里的财产不仅限于公司,还包括非法人企业。这里的财产,一般是指一切具有经济价值的货币和物质,包括有形和无形(如电、气等)动产、不动产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向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撤回出资的股东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无论时间流逝多久,抽逃出资的侵权行为和结果总是存在的。出资义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不应当支持抗辩?股东抽逃出资后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抽逃出资罪的行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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