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误区如下:
1、只要分居两年以上,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分居两年只是判断是否感情破裂的其中一个因素,因此只是分居两年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2、对方起诉离婚,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即是自己不同意离婚,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的也会判决离婚。
3、如果自己有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得到经济赔偿。只有婚外情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如重婚的情况的才会判决给予无过错方赔偿。
一、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应当怎么办
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会怎么判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都有这样一个误解: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在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以起诉次数为依据,而是看是否出现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
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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