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有外遇而起诉离婚的赔偿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而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主要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外遇行为不属于过错情形,则另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一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收到开庭通知书后,按期参加庭审;
4、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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