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户口登记管理办法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可办理户口迁移,包括婚回原籍或离婚一年以上的人,以及原户口为本市农村地区且离婚后无住所与父母实际共同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人。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可随迁。申请人需准备完备的申报材料,并由落户地派出所当场受理,报所属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
这三类人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1.婚回原籍,离婚一年以上的人可以参照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申请将户口由市外或本市迁回现父母处。
2.原户口由本市农村地区迁出,离婚后无合法稳定住所且与父母实际共同居住生活满一年以上的人,可以参照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申请将户口由市外或本市迁回现父母处。
3.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符合条件的,完备下列申报材料后由落户地派出所当场受理,报所属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退休回原籍,在原籍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生活
原户口由本市农村地区迁出的退休人员,本人在原籍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由市外或本市迁入落户,符合条件的,完备下列申报材料后,属市外迁入或市内迁移的,由落户地派出所当场受理,报所属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无房无职业回原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整户迁入
原户口由本市农村地区迁出,本人及随迁人员在市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合法稳定职业的,本人在原籍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整户迁入落户,符合条件的,完备下列申报材料后,由落户地派出所当场受理,报所属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回原籍、无房无职业,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根据我国的户口制度,公民的户口迁移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于回原籍、无房无职业的公民来说,办理户口迁移可能需要更为复杂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迁移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同时还需提供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迁出证明和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迁入证明。
然而,对于回原籍、无房无职业的公民来说,可能难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户口迁移问题:
1.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的迁移程序和所需材料;
2.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并确保这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 前往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并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4. 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如有问题及时反映,寻求帮助。
总之,回原籍、无房无职业的公民办理户口迁移可能需要更为复杂的程序。但在办理过程中,公民应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确保所需材料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回原籍、无房无职业的公民可能难以提供。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的迁移程序和所需材料,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并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如有问题及时反映,寻求帮助。
《济南市贯彻落实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夫妻、父母与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公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投靠迁移,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可凭下列手续办理:
被投靠人申请(需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结婚证;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已记载家庭成员关系的除外)。
由长清区、章丘区迁往其他五区,以及市区范围内迁往农村地区限“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