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院开庭而被告故意不到庭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判决。被告不出庭可能造成以下不利影响:1、若双方有孩子的,不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2、涉及财产分割的,法院可能仅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判决财产的归属,对被告分割财产不利。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的,被告如果不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如果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上诉离婚如果一方不来怎么办
法院依法传唤送达的,可以缺席审判。送达不能送达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通知期满后缺席审判。原则上,各方当事人都应该能够出庭。如有特殊情况,如一方无行为能力,监护人可以代为出庭。起诉离婚是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离婚方式。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应当向法院提交事实证据,证明离婚应当进行。法院应当根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作出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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