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变更申请
时间:2023-06-15 14:42:17 4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二、办理条件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有改变的劳务派遣单位。

三、所需材料

(一)《广州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有变化需提交。

(三)注册资本有变更需出具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四)住所有变更的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有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六)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

其中《广州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和原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正、副本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多页材料还需盖骑缝章)。

全文6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劳务派遣 最新知识
针对劳务派遣许可证变更申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劳务派遣许可证变更申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