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驾驶证没带算无证驾驶。按照新的《无证驾驶如何处罚,没有随身带驾驶证算无证驾驶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开车不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行车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即属于“无资格驾驶的状态”,即“无证驾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四款规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开车上路,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即使扣车后能及时出示驾驶证的,也将被处以20~200元的处罚。高速交警提醒,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上路,一旦遇到交通事故,驾驶员在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过程中将带来更多不便,驾驶员朋友开车出门,务必带好驾驶证。
由此可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必然是无证驾驶行为,但是,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能一律认定为有证驾驶行为。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有第一项,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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