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厂房不属于公共建筑。工业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应包括在内。工业厂房除了用于生产的车间,还包括其附属建筑物。
一、小企业如何拿地建厂房
小企业拿地建厂房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前置审批。主要包括:工厂项目立项备案、用地、选址及环境评审、获取土地使用证及规划审批等这几项内容其中部分是可以同步进行的,大部分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基本大同小异,部分地区可能会在具体细节上顺序及操作方式会有所不同。
2、施工前建设手续办理(建设局):施工图审查与批准、建设工程单体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局):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报建表及号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意外伤害保险单、图纸审查批准书等。
3、施工后验收(审计局、建设局、消防队、气象局、环保局):环保验收、审计验收、规划验收、防雷验收、消防验收、工程验收办理产权证(房管局):登记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复印件二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等。
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对于需要取得集体土地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而言,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下更应该谨慎应对,可以考虑从以下几种途径规避法律风险:
1、通过股转转让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但是这种方式对于仅仅需要解决用地问题的企业会面临解决整个企业的行业转化、债权债务重组等一系列其他问题,对于需要取得大面积土地用于长久生产经营,并需要兴建大批厂房的企业,建议从源头开始规范拿地方式,以避免合同无效导致的更为严重的经营损失。
2、通过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上已有的房屋达到取得生产经营场地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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